老人錯匯3000元 法院判對方返還
今年77歲的王先生家住萬寧,2015年,他將3000元匯錯至瓊海居民許某的銀行賬號,討要未果后王先生將對方告上法院。
2015年12月8日,王先生到農行萬寧市人民中路一網點給朋友存款時,將3000元錯存入許某卡中。當月月底,王先生朋友確認沒收到錢后,王先生到銀行查詢才知道3000元已存到許某銀行卡中。因許某未將該款返還給王先生,王先生將其告上法院,請求法院判令許某返還不當得利款3000元。
法院認為,許某的行為已構成不當得利。近日,法院判令許某返還給王先生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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