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人相約外出辦事,不料返回途中遇到車禍全部死亡。乘車人家屬申請將駕駛人名下的一套經濟適用房執(zhí)行賠償時,發(fā)現駕駛人雖然已死亡半年多,但是卻“親筆”簽字把房子給退了。房管局回應當時是其哥哥辦理,屬于冒名頂替。
【事件】二人相約外出辦事,不料途中遭遇車禍
今年5月3日,侯國鋒駕駛一輛面包車約魯世成外出辦事。5月4日凌晨,在返回途中遭遇車禍,二人當場死亡。據濮陽縣交警部門出具的事故認定書顯示,侯國鋒駕駛面包車與一輛半掛車相撞,且為醉駕。最終事故認定侯國鋒負事故的主要責任,魯世成乘車無責任。
魯世成的妻子吳女士說:“事后,我們非常悲痛,但是事已至此,感覺對方應該對我們給予一定的賠償,但是對方卻表示沒有錢?!?/p>
隨后,吳女士將對方起訴至濮陽縣人民法院,在濮陽縣房管局查到侯國鋒名下有一套經濟適用房。
【遭遇】名下有一套經適房,轉個身回來已經退房
據吳女士介紹,12月8日上午,她和法院兩名法官來到濮陽縣房管局核實情況,發(fā)現侯國鋒名下確有一套經濟適用房,法官表示,其已經死亡,這套房子目前尚有爭議,立即回法院辦理裁定,房子暫時不要動。
當天下午,法官送裁定的時候發(fā)現,這套房子已經退掉了,有關方面退還購房者房款22萬余元。大河報記者在一紙退房申請上看到,侯國鋒因經濟困難無力支付剩余房款,申請撤銷備案和辦理房產證一切手續(xù),日期為12月7日,而簽字卻是“侯國鋒”。
對此,吳女士表示不理解,明明已經說清楚房產有爭議,為何還能退掉。并且,侯國鋒本人5月4日已經死亡,為何還會有“本人”的簽字?
【說法】前一日遞交申請,簽字是其哥哥冒名頂替
對于吳女士的疑問,濮陽縣房管局工作人員解釋,12月7日侯國鋒的家人遞交申請時,并未告知其本人已經死亡,因為房產實際上還不屬于侯國鋒本人且開具有委托書,因此可以代理。對于簽字一事,房管局后來經過查實,為其哥哥代簽,并且承認冒名頂替。房管局也將這一情況反饋給了法院。
至于法官去拿裁定的空隙,房子已經退掉一事,房管局有關人員解釋稱,當天上午法官前來的時候并沒有出示裁定書,法官離開后當事人家屬已經來到,因此他們將備案撤銷。
對此,吳女士表示,因為房管部門把關不嚴,造成自己的合法權益難以維護,如果必要,她將考慮通過法律手段來討個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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