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上,原告方出示刻有自己名字墓碑的圖片。
在“華夏龍苑”墓地門口,立著“非法公墓”的告示牌。
2013年11月25日新京報相關調查報道。
“我在這好好地坐著,可我名字卻被人刻上了墓碑。”兩年前,昌平區(qū)崔村鎮(zhèn)麻峪村的村民王女士發(fā)現(xiàn),自己以及多名已故家人的名字被擅自刻在村口新建的“華夏龍苑”公墓內,協(xié)商未果的情況下,王女士將對外承包土地的麻峪村村委會及其上級單位崔村鎮(zhèn)鎮(zhèn)政府起訴至法院,要求停止侵權、賠禮道歉,并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等各項損失共計103000元。昨天上午,該案在昌平法院開庭審理。
根據新京報此前調查,案件中所涉“華夏龍苑”早在2013年8月,即被昌平區(qū)民政局認定為非法墓地并取締(本報2013年11月25日報道)。但昨日記者探訪發(fā)現(xiàn),該墓地仍然存在。
名字刻上墓碑 村民起訴維權
昨天上午,59歲的王女士身著一身紅衣,在女兒的陪同下親自出庭。母女倆對面的被告席上,坐著鎮(zhèn)政府和村委會聘請的律師。
2013年11月12日,家住麻峪村的王女士從其他村民口中得知,她和家里其他幾名已故親屬的名字,被刻在村里的“華夏龍苑”墓地里的墓碑上。
“當時我還不相信,我們家的祖墳在北山上,一直也沒動過,怎么就把我們家人名字給刻村里這新墓地的墓碑上了?!蓖跖吭谂畠旱呐惆橄虑巴沟夭榭?,果然發(fā)現(xiàn)除了自己的名字,還有剛去世不久的丈夫以及自己父母、爺爺奶奶已故親人的名字。
“墓地工作人員稱,墓碑上刻村民的名字,是為了應付檢查和宣傳,名字是工作人員從村民各家祖墳抄來的?!蓖跖空f,除了她家,墓地里還有村里其他幾位在世村民的名字。
“把活人姓名刻在墓碑上,在農村來說很不吉利,大家都很忌諱,在精神上也無法接受?!睘榇耍跖繉⒋逦瘯玩?zhèn)政府起訴至法院要求停止侵犯其名譽權、姓名權,賠禮道歉,并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等10萬余元。
由于找不到墓地的開發(fā)商,王女士才選擇起訴兩級政府,目的是“為了讓墓地的開發(fā)商露面。”
被告否認侵權 對墓地不知情
就王女士的起訴,鎮(zhèn)政府代理人認為,王女士起訴的主體不適格,“作為侵權責任訴訟,應當以實施侵權行為的主體為被告,鎮(zhèn)政府并沒有侵犯原告的權利,因此不應成為本案的被告,更不應承擔所謂的賠償責任?!痹摯砣苏f。村委會代理人也表示,村委會沒有實施侵權行為,不應承擔賠償責任。
但對于墓地開發(fā)商的名字,墓地所占土地的承包期限以及墓地現(xiàn)在的經營狀況等行為,鎮(zhèn)政府和村委會方面都表示并不知情。
“我們確實將這塊地承包給了一家公司,但是合同約定肯定不是用來當墓地,目前的使用狀況我們也不清楚,但現(xiàn)在確實應當還處在承包期內?!贝逦瘯矫娴拇砣吮硎?,需庭審結束后回村查閱土地承包協(xié)議后才能答復。
由于王女士一方當庭提出申請,希望將墓地的開發(fā)商追加為被告,法官隨即宣布休庭,將擇期再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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