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志明
6月26日呼和浩特市(以下簡稱呼市)人大常委會任命“呼格吉勒圖冤案”一審兩名法官胡爾查、宮靜為呼和浩特市中院審判委員會委員的消息公開報道后,呼格案的追責問題再次回到輿論視野。今天中午,法晚記者就此事采訪了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前副局長赫峰,他表示內蒙古自治區(qū)對“呼格吉勒圖冤案”的追責始終沒有停止,一直在積極進行當中。期間,他向媒體披露稱,“4·09女尸案”(即,媒體所稱的“呼格案”)的專案組重要成員馮志明,已經被組織部門免去偵察員和市局黨委委員職務。
法晚記者隨后從呼市公安局相關部門獲悉,馮志明被免去市局黨委委員和正處級偵察員的消息屬實。
前呼市公安局副局長、“呼格吉勒圖冤案”真兇趙志紅專案組組長赫峰,今天中午接受法晚采訪談及呼格吉勒圖冤案追責的問題時稱,內蒙古自治區(qū)黨委政府、司法機關對呼格案的追責始終沒有懈怠,一直積極努力開展認真調查,調查范圍涉及公安機關、檢察院和兩級法院相關的責任人。
赫峰向法晚記者披露,馮志明已經于今年4月10日被呼和浩特市市委免去其市公安局黨委委員、正處級偵察員職務,并于次日在公安機關傳達。赫峰認為,對馮志明的黨內免職和處理,說明內蒙古自治區(qū)相關部門對呼格案的追責并沒有停止,也沒有懈怠。
針對社會輿論普遍關心的呼格案追責時限等問題,赫峰認為:“追責牽涉的人員眾多,調查需要認真細致,相信相關部門比我們更著急,但是大家應該給辦案單位足夠的時間和空間。”
新華社在回顧“呼格吉勒圖冤案”時報道稱:1996年4月9日,內蒙古呼和浩特市第一毛紡織廠宿舍旁的女廁內發(fā)生一起強奸殺人案,前往公安機關報案的呼和浩特市卷煙廠工人呼格吉勒圖被認定為兇手,61天后法院判決呼格吉勒圖死刑并立即執(zhí)行。2005年,內蒙古系列強奸殺人案兇手趙志紅落網(wǎng),其交代的17起案件中包括“4·9”女尸案,從而引發(fā)媒體和社會對呼格吉勒圖案的廣泛關注。2014年12月15日,內蒙古自治區(qū)高級人民法院再審判決呼格吉勒圖無罪。
呼和浩特市市委、市政府官網(wǎng)和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公開的馮志明簡歷顯示:馮志明1986年至1988年歷任新城公安分局刑警隊副隊長、隊長;1988年,因其羈押的犯罪嫌疑人在審訊室意外“觸電身亡”被免去刑警隊隊長職務。1992年任呼市公安局刑警大隊副大隊長,1994年10月任新城區(qū)公安分局副局長;
1996年,領導偵破“4·09女尸案”(即媒體所稱的“呼格吉勒圖案”)后,包括馮在內多位警官,因“迅速破獲大案”獲集體二等功。2011年任呼市公安局黨委委員,2012年任呼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新華社2014年12月18日的消息稱,2014年12月7日,因涉嫌職務犯罪,時任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副局長馮志明被內蒙古自治區(qū)檢察機關辦案人員帶走接受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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