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報2月25日訊(記者吳思敏 通訊員云慧明)《海南省教育廳關于2017年海南省初中畢業(yè)生學業(yè)水平考試和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工作的意見》(下稱《意見》)24日正式發(fā)布。根據《意見》,海南中學今年將單獨分配指標招收學籍在海南省的外省市戶籍考生 。
??? 《意見》規(guī)定,具有我省常住戶籍的應、往屆初中畢業(yè)生均可報名參加學業(yè)水平考試。戶籍不在我省,但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報名參加學業(yè)水平考試:第一,在我省應屆初中畢業(yè)的駐瓊部隊現役軍人子女、歸僑、歸僑子女(不含僑眷子女)及持有一年以上居住證的華僑學生、港澳臺籍學生、外國籍學生;第二,在我省初三年級就讀滿一年的應屆畢業(yè)生,其法定監(jiān)護人為在我省就業(yè)的常住人員,且具有我省公安部門出具的居住證件。但是,已在各類高級中等學校(中等職業(yè)學校、普通高中)和高等學校(五年一貫制學生)注冊并建立學籍的學生不得報名。
??? 根據安排,在我省學校就讀,即學籍在我省的應屆初中畢業(yè)生,于3月1日至10日報名;在外省市學校就讀并要求回瓊升學的學生和具有我省常住戶籍的往屆初中畢業(yè)生,于3月10日至14日報名。
??? 記者了解到,2017年我省繼續(xù)實行學業(yè)水平考試和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考試“兩考合一”的辦法。考試成績既作為衡量學生學業(yè)水平、評價義務教育階段教育教學質量的主要依據,又作為高中階段學校選拔招錄新生的重要依據之一。
??? 在此次考試中,語文、數學、英語(包括聽力測試)、物理、化學、思想品德、歷史7個學科實行全省統(tǒng)一命題、統(tǒng)一制卷、統(tǒng)一組織考試、統(tǒng)一評卷,考試時間為6月25至26日。生物、地理、物理實驗操作技能和化學實驗操作技能由省統(tǒng)一命題、制卷和制定考查實施方案,各市縣(單位)按有關規(guī)定統(tǒng)一組織考試、評卷。其中,生物、地理考查時間為6月27日下午。而體育學科則由省制定考試項目、考試工作方案,各市縣(單位)組織考試,考試時間為3月15日至4月20日。
??? 《意見》規(guī)定,省教育廳直屬中學、有關高校和科研機構附屬中學、海南華僑中學(部分指標)、三亞市第六中學(部分指標)、經省教育廳批準的普通高中學校實驗班面向全省招生;其余公辦普通高中學校只在本市縣(單位)范圍內招生。民辦普通高中學校面向全省招生。
??? 此外,面向全省招生的普通高中學校定點分配到市縣(單位)的指標,只招收該市縣(單位)戶籍的考生。其中,海南中學單獨分配指標招收學籍在我省的外省市戶籍考生;各市縣(單位)公辦普通高中學校是否招收學籍在本地、但戶籍不在本地(含外省市戶籍)的考生,由各市縣(單位)教育行政部門確定,報省教育廳中招辦備案,并在考生報名前向社會公布,各市縣(單位)須逐步提高學籍在本地戶籍不在本地的考生升學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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