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武漢某高校一位研究生在一家生殖中心捐精時猝死,其家屬將高校、生殖中心等相關單位告上法庭,索賠死亡賠償金、精神損害撫慰金等共400余萬元。
在讀博士捐精猝死
????鄭某家屬與生殖中心及鄭某所在高校附屬醫(yī)院協(xié)商,達成協(xié)議:出于人道主義,生殖中心及附屬醫(yī)院自愿向鄭某家屬支付喪葬費、鄭某父母的生活補助費共8.8萬元等。后來,鄭某父母對簽訂的協(xié)議不服,將某高校、生殖中心、附屬醫(yī)院告上法院,要求三方共同賠償鄭某死亡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等400余萬元。
????法院認為,鄭某雖屬于全日制學生,但其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能夠獨立實施民事行為,其捐精系自愿參加的校外活動,非學校組織,鄭某與三被告均無過錯,某高校與附屬醫(yī)院不應承擔賠償責任。判決生殖中心與鄭某共同分擔損失。經計算,生殖中心賠償鄭某家屬19萬余元。鄭某父母不服,提起上訴,武漢市中級法院維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