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近日出現(xiàn)了一家有償失物招領公司,公司人員表示失物都是環(huán)衛(wèi)工送來的,收取費用后立即給環(huán)衛(wèi)工人提成30%。公司收費也并非漫天要價,譬如公交卡、銀行卡20元;營業(yè)執(zhí)照、機動車牌100元;代金卡、電話卡按照金額或者余額收取40%的費用。(相關報道見西安晚報)
有償失物招領機構的出現(xiàn),并非新鮮事物,但人們的爭論一直沒有結果。
有償失物招領機構有其存在的社會因素。丟失錢物,是經常發(fā)生的事。但撿拾者如何交還給遺失者?這里缺少第三方的中間機構。由于公共服務還沒涉及這個領域,職能部門的缺位恰恰由招領機構來補位。
盡管管理部門對有償失物招領機構不予認可,法律對招領機構沒有太多的支持。但沒有丟失錢物的人,是無法體會失主尋找失物時的焦急心情的。
有償招領,無關拾金不昧的道德批判。從有獎讓座到有獎志愿,道德生態(tài)的保護更需要道德的褒獎。筆者認為,有償招領值得一試。不過,在認可的同時,相關的規(guī)范和監(jiān)管必須跟進。如同開鎖公司一樣,如果沒有嚴格的監(jiān)管機制,一些開鎖公司有可能成了小偷的幫兇。有償招領,應當在公安機構進行登記備案,相關管理部門對其收費項目設置必要的門檻,一方面遏制其可能亂收費的行為,另一方面更倡導其公益性的本質屬性,有別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市場經營。
當然,有償招領更應該是過渡機構,在時機成熟的時候,職能部門應將公共服務的范疇擴大延伸到招領等方面,也可以鼓勵更多的社會組織、公益機構積極參與招領服務。畢竟,貨幣化的有償招領不是社會的道德追求。
拾金不昧的傳統(tǒng)美德,我們不能拋棄。有償招領,監(jiān)管比取締更重要。期待著有朝一日,無償招領來到我們身邊。(鄭文)